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保險字第19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保險字第19號

交付法庭錄音光碟聲請狀

■民事□刑事□行政訴訟

本案案號:113年度保險字第19號德股

聲請事項:聲請交付民國113年11月6日及114年1月10日之法庭錄音光碟

聲請理由:詳如聲請人聲請狀,聲請人表示為維護聲請人自身權利,依法庭錄音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第8條規定,聲請拷貝民國113年11月6日、114年1月10日本院言詞辯論之法庭錄音光碟。

許可裁定

法院裁定結果(案號:113年度保險字第19號):

上開聲請應予准許。

理由:如前揭聲請理由所載。附註:法院組織法第90條之4第1項持有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之人,就所取得之錄音、錄影內容,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

中華民國114年3月31日

勞動法庭法官陳航代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4月1日

書記官江沛涵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