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司促字第22692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司促字第22692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6月1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3年度司促字第22692號債權人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邱怡仁 債務人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遲惠敏 債務人遲惠敏債務人 戴力群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壹仟玖佰肆拾貳萬捌仟零叁拾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緣相對人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邀同遲惠敏、戴力群為連帶保證人與聲請人簽立有授信往來契約書,而向聲請人借貸,依前揭契約書第五條之約定,聲請人並執有相對人等所共同簽發,發票日分別為民國(以下同)99年9月27日、101年6月15日、101年8月16日、97年5月23日及100年3月29日,到期日分別為103年3月30日、103年4月23日、10
3年4月10日、103年4月15日及103年4月30日,面額各為1000萬元整、500萬元整、500萬元整、1180萬元整及10
0萬元整之債務擔保本票五紙,其上載有利息自發票日起分別按年利率「百分之3.965」、「百分之3.84」、「百分之
3.965」、「百分之2.93」及「百分之2.93計算」計算及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份,按前開利率百分之十加付,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另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等之約定暨「此票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相對人竟於103年3月30日即未依約繳納借款本息,迭經催討,迄今仍有19,428,030元及利息、違約金未獲清償,相對人等既為借款之連帶債務人,依法、依約自應負連帶償還債務責任,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八條之規定,請求鈞院鑒核,迅賜對相對人等發支付命令,以維權益,實感德便。
謹狀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公鑒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華民國103年6月19日
民事第五庭司法事務官附表103年度司促字第22692號利息: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3.965│││120842│份有限公司│3月30日起│││││7元│、遲惠敏、│││││││戴力群││││├──┼───┼─────┼──────┼──────┼───────┤│002│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3.965│││208241│份有限公司│3月30日起│││││7元│、遲惠敏、│││││││戴力群││││├──┼───┼─────┼──────┼──────┼───────┤│003│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3.84│││103250│份有限公司│4月23日起│││││0元│、遲惠敏、│││││││戴力群││││├──┼───┼─────┼──────┼──────┼───────┤│004│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3.84│││240916│份有限公司│4月23日起│││││7元│、遲惠敏、│││││││戴力群││││├──┼───┼─────┼──────┼──────┼───────┤│005│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3.965│││993236│份有限公司│5月10日起│││││元│、遲惠敏、│││││││戴力群││││├──┼───┼─────┼──────┼──────┼───────┤│006│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3.965│││270000│份有限公司│4月10日起│││││0元│、遲惠敏、│││││││戴力群││││├──┼───┼─────┼──────┼──────┼───────┤│007│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93│││208929│份有限公司│4月15日起│││││3元│、遲惠敏、│││││││戴力群││││├──┼───┼─────┼──────┼──────┼───────┤│008│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93│││612856│份有限公司│4月15日起│││││9元│、遲惠敏、│││││││戴力群││││├──┼───┼─────┼──────┼──────┼───────┤│009│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93│││784421│份有限公司│4月30日起│││││元│、遲惠敏、│││││││戴力群││││└──┴───┴─────┴──────┴──────┴───────┘違約金: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120842│份有限公司│5月01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7元│、遲惠敏、│││百分之十,逾期││││戴力群│││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3.96│││││││5│├──┼───┼─────┼──────┼──────┼───────┤│002│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08241│份有限公司│5月01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7元│、遲惠敏、│││百分之十,逾期││││戴力群│││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3.96│││││││5│├──┼───┼─────┼──────┼──────┼───────┤│003│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103250│份有限公司│5月24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0元│、遲惠敏、│││百分之十,逾期││││戴力群│││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3.84│├──┼───┼─────┼──────┼──────┼───────┤│004│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40916│份有限公司│5月24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7元│、遲惠敏、│││百分之十,逾期││││戴力群│││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3.84│├──┼───┼─────┼──────┼──────┼───────┤│005│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993236│份有限公司│6月11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遲惠敏、│││百分之十,逾期││││戴力群│││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3.96│││││││5│├──┼───┼─────┼──────┼──────┼───────┤│006│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70000│份有限公司│5月11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0元│、遲惠敏、│││百分之十,逾期││││戴力群│││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3.96│││││││5│├──┼───┼─────┼──────┼──────┼───────┤│007│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08929│份有限公司│5月16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3元│、遲惠敏、│││百分之十,逾期││││戴力群│││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2.93│├──┼───┼─────┼──────┼──────┼───────┤│008│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612856│份有限公司│5月16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9元│、遲惠敏、│││百分之十,逾期││││戴力群│││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2.93│├──┼───┼─────┼──────┼──────┼───────┤│009│新臺幣│泰源科技股│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784421│份有限公司│5月31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遲惠敏、│││百分之十,逾期││││戴力群│││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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