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司拍字第13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5月08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拍字第134號聲請人 亓健瑞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福金寶有限公司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最新不動產登記第一類謄本○○○區○○段○○段○○○○號、3293建號)。
中華民國101年5月8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嘉怡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司拍字第13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5月08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拍字第134號聲請人 亓健瑞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福金寶有限公司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最新不動產登記第一類謄本○○○區○○段○○段○○○○號、3293建號)。
中華民國101年5月8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