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20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2月2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200號聲請人 楊皇娛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191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1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4年2月26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許勻睿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4年2月26日
書記官劉冠伶┌────────────────────────────────────┐│附表:104年度除字第20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2│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3│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4│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5│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6│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7│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8│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9│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