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單禁沒字第109號
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田明輝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14年度戒毒偵字第5至13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114年度聲沒字第3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含包裝袋),均沒收銷燬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下稱彰化地檢署)114年度戒毒偵字第5至13號被告田明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被告業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而查扣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送鑑驗結果分別檢出海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成分,分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2款之第一、二級毒品,均為違禁物,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之規定,聲請裁定沒收銷燬如附表所示之物等語。
二、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之規定,得諭知沒收並銷燬者,以查獲之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為限,並不及於毒品之包裝袋、吸食器及分裝匙等工具,然若毒品本身已經微量附著器具內,無從析離,該器具自應隨同毒品一併沒收銷燬(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6213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經查:
(一)被告田明輝所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因被告已於113年12月18日死亡,業經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以114年度戒毒偵字第5至13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上開不起訴處分書、法院前案紀錄表及個人戶籍資料在卷可考。
(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送鑑驗後,分別檢出如附表鑑驗結果欄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有如附表備註欄所示之證據資料在卷可佐,足見上開扣案物,分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2款所列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均為違禁物,均應予沒收銷燬。另附表編號1、6所示扣案之注射針筒3支、鏟管1支,經鑑驗結果,亦分別檢出含有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之成分,足見該注射針筒、鏟管尚分別附著微量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衡情已無法將毒品殘渣與注射針筒、鏟管本身完全析離,揆諸前揭說明,該注射針筒、鏟管連同其內殘留之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應整體視為第二級毒品而一併沒收銷燬之。又盛裝如附表所示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之包裝袋18只,因其上殘留之毒品亦難以析離,且無析離之實益與必要,應視同毒品,併予沒收銷燬;至鑑驗耗損之毒品因已滅失,則無庸宣告沒收銷燬。綜上所述,聲請人就本件如附表所示之物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核屬正當,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1項前段、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前段、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1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欣恩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1 日
書記官 吳育嫻
附表:
編號
原案號
扣案物品名稱及數量
鑑驗結果
備註
1
112年度毒偵字第1277號、112年度毒偵字第1633號、113年度毒偵緝字第81號
①第一級毒品海洛因2包(驗餘淨重分別為0.06公克、1.08公克)
1.送驗米黃色粉末1包、白色粉末1包【即113毒保24編號1、2】。
2.均檢出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①法務部調查局113年3月26日調科壹字第11323904580號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書(毒偵緝81卷第101頁)。
②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2年8月1日草療鑑字第1120700473號鑑驗書(偵1633卷第199頁)。
③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112年7月18日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暨收據、扣押物品清單暨照片(偵1633卷第23至39、197、201至207頁)。
②注射針筒3支
1.送驗注射針筒3支,送驗單位指定鑑驗針筒乙支【即113保211編號1】
2.檢出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2
112年度毒偵字第1444號
①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驗餘淨重為0.0482公克)
1.送驗白色粉末1包【即112毒保189編號1】
2.檢出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①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2年8月31日草療鑑字第1120800520號鑑驗書(毒偵1444卷第135頁)。
②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112年8月23日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暨收據、扣押物品清單暨照片(毒偵1444卷第31至37、131至133、137、141頁)。
②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餘淨重為0.5467公克)
1.送驗晶體1包【即112安保306編號1】
2.檢出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3
112年度毒偵字第1495號
①第一級毒品海洛因4包(合計驗餘淨重為2.20公克)
1.送驗粉塊狀檢品4包【即112毒保162編號1至4】
2.均檢出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①法務部調查局112年9月28日調科壹字第11223920060號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書(毒偵1495卷第185頁)。
②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2年9月20日草療鑑字第1120900256號鑑驗書(毒偵1495卷第193頁)。
③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112年8月29日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暨收據、扣押物品清單暨照片(毒偵1495卷第47至55、175至177、191、195頁)。
②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2包(毛重分別為0.91公克、3.59公克【驗餘淨重3.1445公克】)
1.送驗晶體2包,送驗單位指定鑑驗乙包(編號3)【即112安保335編號2】
2.檢出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4
113年度毒偵字第290號、113年度毒偵緝字第82號
①第一級毒品海洛因4包(合計驗餘淨重為0.55公克)
1.送驗粉末4包【即113毒保42編號1至4】
2.均檢出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①法務部調查局113年4月16日調科壹字第11323906290號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書(毒偵緝82卷第111頁)。
②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3年3月1日草療鑑字第1130200634號鑑驗書(毒偵緝82卷第107頁)。
③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113年2月20日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暨收據、扣押物品清單暨照片(毒偵290卷第27至33、137至139頁、毒偵緝82卷第105、109頁)。
②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3包(毛重分別為1.79公克【驗餘淨重1.4659公克】、0.97公克、0.96公克)
1.送驗晶體3包,送驗單位指定鑑驗乙包(編號10)【即113安保155編號1】
2.檢出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5
113年度毒偵字第295號
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驗餘淨重為0.0403公克)
1.送驗粉末1包【即113毒保41編號1】
2.檢出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①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3年2月21日草療鑑字第1130200330號鑑驗書(毒偵295卷第145頁)。
②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113年2月14日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暨收據、扣押物品清單暨照片(毒偵295卷第23至27、141至143頁)。
6
113年度毒偵字第726號
鏟管1支
1.送驗鏟管1支【即113保1498編號1】
2.檢出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①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2年11月21日草療鑑字第1121100337號鑑驗書(毒偵276卷第33頁)。
②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112年11月2日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暨收據、扣押物品清單暨照片(毒偵276卷第15至19、1117、1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