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度易字第188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易字第188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2月15日

裁判案由:政府採購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易字第1884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政府採購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主文中華民國94年12月15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黃宗揚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12月15日
書記官王壹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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