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侵附民字第4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12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侵附民字第42號原告0000-000000(其真實姓名及年籍資料詳卷)被告 陳聖允 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6月12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楊仲農
法官洪振峰法官賴昱志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如菁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