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岡小字第206號
原 告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淑惠
訴訟代理人 邱清吉
訴訟代理人 鄭世彬
被 告 曾中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7月16日
岡山簡易庭法官李姝蒓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戴顯澄
中華民國103年7月16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岡小字第206號
原 告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淑惠
訴訟代理人 邱清吉
訴訟代理人 鄭世彬
被 告 曾中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7月16日
岡山簡易庭法官李姝蒓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戴顯澄
中華民國10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