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215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215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5月15日

裁判案由:確認股權存在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2155號原告 吳昱瑋
余天輝 向健武 共同訴訟代理人 林世勳 律師複代理人 郭群裕 律師
陳佳宜 律師被告樹牌機械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張文樹 共同訴訟代理人 謝凱傑 律師
高嵐書 律師 鄭猷耀 律師 楊聖文 律師上一人複代理人 朱純暄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7年5月15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王鍾湄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7年5月15日
書記官蘇嬿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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