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簡易庭101年度板簡字第1493號民事裁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板簡字第1493號
原   告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訴訟代理人  李維倫
被   告  宋健銘
       林秦儀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信用卡帳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月31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官彭全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炎煌
中華民國10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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