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促字第1486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司促字第1486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5月2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促字第14868號債權人皇騰家具有限公司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兆騰企業社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陳報債權人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㈢陳報債務人購買辦公椅之相關釋明資料(如:發票或收據)
)。㈣提出兆騰企業社(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商業登記基
本資料,及其法定代理人(負責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華民國113年5月2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張祥榮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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