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280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28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4月06日

裁判案由:偽造有價證券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2808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蘇仁楨
周淑華共同選任辯護人蔡素惠律師上列被告因偽造有價證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4月6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許文碩
法官黃佳琪法官林慧英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玲誼中華民國10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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