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378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378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1月16日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訴字第3789號原告乙○○被告甲○○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經本院於民國96年1月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零捌萬元。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被告於如附表1編號1至75所示之時間向原告購買各該貨物,應付貨款合計為新臺幣(下同)1,358,26
5元,惟被告用以給付貨款之如附表2所示之支票均無法兌現,迄今仍積欠貨款1,087,115元未償,爰依契約之法律關係,求為判決如主文所示。
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原告主張之前開事實,業據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估價單、支票、退票理由單等件為證,而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之規定,應視同自認原告所主張之事實,是原告前開主張,自堪信為真正,從而原告依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金額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1月16日
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黃宏欽
法官古振暉法官黃宣撫附表1:
┌─┬──────┬────────┬───┬───┬───┐│編│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號││││(元)│(元)│├─┼──────┼────────┼───┼───┼───┤│1│94年5月7日│壁紙│16.5坪│500│8250│├─┼──────┼────────┼───┼───┼───┤│2│94年5月28日│燈具│1式│5000│5000│├─┼──────┼────────┼───┼───┼───┤│3│94年6月3日│層板│││10000│├─┼──────┼────────┼───┼───┼───┤│4│94年6月3日│主燈│││6000│├─┼──────┼────────┼───┼───┼───┤│5│94年6月3日│壁紙│││2700│├─┼──────┼────────┼───┼───┼───┤│6│94年6月7日│地磚│39坪│1000│39000│├─┼──────┼────────┼───┼───┼───┤│7│94年6月7日│壁紙│110坪│350│38500│├─┼──────┼────────┼───┼───┼───┤│8│94年6月7日│燈具│││55000│├─┼──────┼────────┼───┼───┼───┤│9│94年6月7日│表布│││8000│├─┼──────┼────────┼───┼───┼───┤││94年6月20日│餘款│││15000│├─┼──────┼────────┼───┼───┼───┤││94年7月20日│床頭片│││4500│├─┼──────┼────────┼───┼───┼───┤││94年7月20日│壁紙│││7500│├─┼──────┼────────┼───┼───┼───┤││94年7月20日│床頭片│││4000│├─┼──────┼────────┼───┼───┼───┤││94年7月20日│壁紙│││7500│├─┼──────┼────────┼───┼───┼───┤││94年7月29日│壁紙│││7500│├─┼──────┼────────┼───┼───┼───┤││94年7月29日│表布│││4000│├─┼──────┼────────┼───┼───┼───┤││94年8月1日│壁紙│││6000│├─┼──────┼────────┼───┼───┼───┤││94年8月1日│表布│││12000│├─┼──────┼────────┼───┼───┼───┤││94年8月1日│追加壁紙│││1500│├─┼──────┼────────┼───┼───┼───┤││94年8月3日│3F40W層板燈│4組│250│1000│├─┼──────┼────────┼───┼───┼───┤││94年8月3日│7cm│8組│150│1200│├─┼──────┼────────┼───┼───┼───┤││94年8月3日│2F15cm斜崁加玻│8組│300│2400│├─┼──────┼────────┼───┼───┼───┤││94年8月3日│壁燈│2組│350│700│├─┼──────┼────────┼───┼───┼───┤││94年8月3日│1F110V輕鋼架燈│5組│800│4000│├─┼──────┼────────┼───┼───┼───┤││94年8月3日│40W層板燈│47支│250│11750│├─┼──────┼────────┼───┼───┼───┤││94年8月3日│20W層板燈│17支│150│2550│├─┼──────┼────────┼───┼───┼───┤││94年8月3日│15cm直崁│32組│250│8000│├─┼──────┼────────┼───┼───┼───┤││94年8月3日│15cm斜崁不加玻│1組│300│300│├─┼──────┼────────┼───┼───┼───┤││94年8月3日│7cm│115組│150│2250│├─┼──────┼────────┼───┼───┼───┤││94年8月3日│壁紙│7.5坪│500│3750│├─┼──────┼────────┼───┼───┼───┤││94年8月3日│窗簾│││9000│├─┼──────┼────────┼───┼───┼───┤││94年8月3日│捲簾│││13000│├─┼──────┼────────┼───┼───┼───┤││94年8月4日│40W雙管圖白白│2組│1000│2000│├─┼──────┼────────┼───┼───┼───┤││94年8月4日│磁器燈吸頂│2組│150│300│├─┼──────┼────────┼───┼───┼───┤││94年8月5日│借款│││30000│├─┼──────┼────────┼───┼───┼───┤││94年8月9日│壁紙│││15000│├─┼──────┼────────┼───┼───┼───┤││94年8月9日│表布│││6000│├─┼──────┼────────┼───┼───┼───┤││94年8月12日│15cm崁燈│2組│350│700│├─┼──────┼────────┼───┼───┼───┤││94年8月12日│40W雙管日光燈│1組│800│800│├─┼──────┼────────┼───┼───┼───┤││94年12月22日│壁紙(含批土)│19.5坪│550│10725│├─┼──────┼────────┼───┼───┼───┤││94年12月22日│壁紙(含批土)│34.5坪│550│18975│├─┼──────┼────────┼───┼───┼───┤││94年12月22日│壁紙(含批土)│13.5坪│550│7525│├─┼──────┼────────┼───┼───┼───┤││94年12月22日│壁紙(含批土)│33坪│550│18150│├─┼──────┼────────┼───┼───┼───┤││94年12月22日│壁紙(含批土)│33坪│550│18150│├─┼──────┼────────┼───┼───┼───┤││94年12月22日│壁紙(含批土)│22.5坪│550│12375│├─┼──────┼────────┼───┼───┼───┤││94年12月22日│壁紙(含批土)│18坪│550│9900│├─┼──────┼────────┼───┼───┼───┤││94年12月22日│壁紙(含批土)│18坪│550│9900│├─┼──────┼────────┼───┼───┼───┤││94年12月22日│紙纖(含批土)│4坪│2500│10000│├─┼──────┼────────┼───┼───┼───┤││94年12月22日│紙纖(含批土)│21坪│550│11550│├─┼──────┼────────┼───┼───┼───┤││94年12月22日│紙纖(含批土)│18坪│550│9900│├─┼──────┼────────┼───┼───┼───┤││94年12月22日│紙纖(含批土)│4坪│2500│10000│├─┼──────┼────────┼───┼───┼───┤││94年12月22日│紙纖(含批土)│24坪│550│13200│├─┼──────┼────────┼───┼───┼───┤││94年12月22日│紙纖(含批土)│18坪│550│9900│├─┼──────┼────────┼───┼───┼───┤││94年12月22日│紙纖(含批土)│4坪│2500│10000│├─┼──────┼────────┼───┼───┼───┤││94年12月22日│紙纖(含批土)│25.5坪│550│14025│├─┼──────┼────────┼───┼───┼───┤││94年12月22日│A3壁紙(含批土)│25.5坪│550│14025│├─┼──────┼────────┼───┼───┼───┤││94年12月22日│A15壁紙(含批土│24坪│550│13200│├─┼──────┼────────┼───┼───┼───┤││94年12月24日│表布│││25000│├─┼──────┼────────┼───┼───┼───┤││94年12月24日│地毯│││20000│├─┼──────┼────────┼───┼───┼───┤││95年1月10日│餘款│││10000│├─┼──────┼────────┼───┼───┼───┤││95年1月10日│餘款│││25000│├─┼──────┼────────┼───┼───┼───┤││95年2月16日│壁紙│││4500│├─┼──────┼────────┼───┼───┼───┤││95年2月22日│壁紙│204.5│550│112475│││││坪│││├─┼──────┼────────┼───┼───┼───┤││95年2月22日│波浪鋁│││15000│├─┼──────┼────────┼───┼───┼───┤││95年2月22日│裝燈工資│7日││14000│├─┼──────┼────────┼───┼───┼───┤││95年2月22日│南亞地磚│││15000│├─┼──────┼────────┼───┼───┼───┤││95年2月22日│9cm燈組│51組│400│20400│├─┼──────┼────────┼───┼───┼───┤││95年2月22日│220V層板燈│1組││200│├─┼──────┼────────┼───┼───┼───┤││95年2月22日│捲簾│7162才│70│501340│├─┼──────┼────────┼───┼───┼───┤││95年2月22日│捲簾軌道│││8000│├─┼──────┼────────┼───┼───┼───┤││95年2月22日│YS-61745(200V)│15組│1800│27000│├─┼──────┼────────┼───┼───┼───┤││95年2月22日│200V-14W(PH燈管│4組│550│2200││││)││││├─┼──────┼────────┼───┼───┼───┤││95年2月22日│PHCDM-150W插式│5組│1050│5250││││陶瓷││││├─┼──────┼────────┼───┼───┼───┤││95年2月22日│CDM150W/220V安定│1組│600│600│├─┼──────┼────────┼───┼───┼───┤││95年3月6日│壁紙│7.5坪│500│3750│├─┴──────┴────────┴───┴───┴───┤│總計:1,358,265元│└─────────────────────────────┘附表2:
┌──┬──────┬──────┬───────┬────┐│編號│發票日期│金額(元)│支票號碼│備註│├──┼──────┼──────┼───────┼────┤│1│94年10月10日│169000│AP0000000││├──┼──────┼──────┼───────┼────┤│2│94年10月31日│187000│AP0000000││├──┼──────┼──────┼───────┼────┤│3│95年6月25日│180000│AN0000000│退票│└──┴──────┴──────┴───────┴────┘以上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判決送達後1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96年1月17日
書記官王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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