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金上訴字第157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7月07日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571號上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梁甄育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2年3月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楊真明
法官李明鴻法官楊欣怡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孫銘宏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