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交易字第9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交易字第94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沈英海
曾麗珍上列被告等因公共危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年度偵字第5430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潘韋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千慧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交易字第9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交易字第94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沈英海
曾麗珍上列被告等因公共危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年度偵字第5430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潘韋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千慧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