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字第86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1年上字第86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16日

裁判案由:確認和解款債務不存在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上字第868號上訴人豐鵬欣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樹木 訴訟代理人 林凱 律師訴訟代理人 林明信 律師被上訴人法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謝明勳 訴訟代理人 巫宗翰 律師複代理人 劉軒君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和解款債務不存在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2年8月19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7月16日
民事第二十一庭
審判長法官梁玉芬
法官蔡和憲法官黃雯惠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7月16日
書記官秦慧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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