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審金訴字第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3月30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0年度審金訴字第7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徐漪淞
陳秉翔游晏林竣瀚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偵字第00
000號、第13828號、109年度偵字第11154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陳述,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徐漪淞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院公證款收據」上所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印」印文壹枚,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秉翔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院公證款收據」上所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印」印文壹枚,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游晏犯 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院公證款收據」上所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印」印文壹枚,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林竣瀚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事實
一、陳秉翔、游晏、林竣瀚、徐漪淞等人加入 陳建勳 (由檢察官另行偵辦)所屬之三人以上詐騙集團,由陳建勳負責指揮及聯繫車手工作,陳秉翔擔任二線車手及司機,林竣瀚擔任提領車手,游晏、徐漪淞則擔任面交車手及提領車手,每次提領、面交可獲取相當之報酬。陳秉翔、游晏、林竣瀚、徐漪淞與本案詐欺集團內其他成員,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為下列犯行:
(一)基於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財物及洗錢之犯意聯絡,由該詐欺集團內成員,於民國108年6月20日10時許,陸續假冒健保局人員、警官等身分,撥打電話向蔡秀春佯稱其身分遭盜用而涉及洗錢、販毒等案件,為作財產清查必須交付名下所有銀行帳戶提款卡及密碼,且須將定存解約存入名下帳戶云云,致蔡秀春陷於錯誤,而依指示將存款轉入名下帳戶,並將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帳戶提款卡放入信封中。
徐漪淞再依照陳建勳之指示,於附表一編號1所示時、地,向蔡秀春拿取內含提款卡等物之信封後,即前往高雄市某處與陳秉翔會合。陳秉翔確認信封內物品後,依照陳建勳之指示將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提款卡交付游晏、徐漪淞、林竣瀚,由游晏、徐漪淞、林竣瀚於附表二至五所示之時、地,操作上開地點之自動櫃員機付款設備,並輸入密碼,使自動櫃員機辨識系統誤認係對該卡有正當權源之持有人,提領如附表二至五所示款項【合計新臺幣(下同)
222萬2,170元(含手續費)】,再直接或透過陳秉翔交付予陳建勳,藉此掩飾或隱匿犯罪所得來源及去向。
(二)基於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行使偽造公文書及洗錢之犯意聯絡,由該詐欺集團內成員於108年6月25日11時許,陸續假冒電信客服人員、警官等身分,撥打電話向翁柏宗佯稱:其身分遭盜用而涉及洗錢、販毒等案件,必須監管名下存款云云,致翁柏宗陷於錯誤,而依指示將現金358萬元放入購物袋。游晏此時即依照陳建勳之指示,於同日12時30分許,前往高雄市○○區○○○路○○○號「統一超商信賢門市」接收該詐騙集團成員事先於不詳時、地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院公證款收據」(上有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印」印文1枚)傳真公文書1紙;復於附表一編號2所示時、地,以收款執行官「李專員」自居,將上開傳真公文書交付翁柏宗而行使之,並從翁柏宗手中取得內含現金358萬元之購物袋,足生損害於翁柏宗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核發司法文書之公信力;再乘車前往高雄市○○區○○○路與開封路口,將購物袋放置於附近之防火巷內。林竣瀚則基於幫助加重詐欺取財之犯意,提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待游晏完成工作後,由陳秉翔駕駛該小客車搭載徐漪淞前往上開防火巷,由徐漪淞下車拿取游晏放置在該處之購物袋,陳秉翔再駕車前往高雄市○○區○○○路上之「享溫馨KTV五福店」附近,由徐漪淞將內含現金之購物袋交付予陳建勳,藉此掩飾或隱匿犯罪所得來源及去向。
二、案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三民第二分局報告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程序方面:被告徐漪淞、陳秉翔、游晏、林竣瀚4人所犯均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被告之意見後,認無不得或不宜改依簡式審判程序進行之情事,由本院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84條之1規定,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又本件之證據調查,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規定,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61條之2、第
161條之3、第163條之1及第164條至第170條規定之限制,均合先敘明。
二、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4人於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見本院卷第85、109、115頁),核與證人即被害人蔡秀春、翁柏宗於警詢、偵查中之證述情節大致相符,並有附表一編號
1所示帳戶之交易明細表、存摺影本、提領資料列表、ATM監視錄影畫面、108年6月20日監視錄影畫面擷取影像、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院公證款收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08年8月12日刑紋字第1080069880號鑑定書、
108年6月25日監視錄影畫面擷取影像9張、6月25日車手時序表存卷可佐,足認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並有證據補強,洵堪採為論罪科刑之依據。從而,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均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
(一)法律說明:
1.洗錢防制法業於105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並於106年6月28日施行,本次修法參考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ActionTaskForce,下稱FATF)40項建議之第3項建議,並參採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及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之洗錢行為定義,將洗錢行為之處置、多層化及整合等各階段,全部納為洗錢行為,完整規範洗錢之所有行為模式。不惟就洗錢行為之定義(第2條)、前置犯罪之門檻(第3條)、特定犯罪所得之定義(第4條),皆有修正。抑且因應洗錢行為定義之修正,將修正前同法第11條第1項、第2項區分為自己或為他人洗錢罪,而有不同法定刑度,合併移列至第14條第1項,亦不再區分為不同罪責,同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以求與國際規範接軌,澈底打擊洗錢犯罪。從而新法第14條第1項之一般洗錢罪,只須有第2條各款所示洗錢行為之一,而以第3條規定之特定犯罪作為聯結為已足。申言之,洗錢之定義,在新法施行後,與修正前規定未盡相同,因此是否為洗錢行為,自應就犯罪全部過程加以觀察,不僅須行為人客觀上有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具體作為,主觀上更須具有掩飾或隱匿其犯罪所得或變得之財產或財產上利益與犯罪之關聯性,使其來源形式上合法化,以逃避國家追訴、處罰之犯罪意思,始克相當。過去實務認為,行為人對犯特定犯罪所得之財物或利益作直接使用或消費之處分行為,或僅將自己犯罪所得財物交予其他共同正犯,祇屬犯罪後處分贓物之行為,非本條例所規範之洗錢行為。惟依新法規定,倘行為人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而將特定犯罪所得直接消費處分,甚或交予其他共同正犯予以隱匿,或由共同正犯以虛假交易外觀掩飾不法金流移動,即難認僅單純犯罪後處分贓物之行為,應仍構成新法第2條第1或2款之洗錢行為(最高法院108年台上字第3086號判決意旨)。
2.查本案事實一被告4人參與詐欺集團,該詐欺集團成員向被害人蔡秀春施以詐術,使蔡秀春陷於錯誤而交付提款卡,由徐漪淞向蔡秀春收取提款卡後轉交陳秉翔,陳秉翔再將提款卡轉交徐漪淞、游晏、 陳竣瀚 負責提款;本案事實二游晏向被害人收取詐騙款項、陳秉翔開車載徐漪淞前往游晏放置贓款地點收款,可見被告等人所為乃本案詐欺集團犯罪計畫不可或缺之重要環節,故被告4人就犯罪事實一;被告游晏、徐漪淞、陳秉翔等3人就犯罪事實二,已製造金流斷點,使偵查機關難以追查帳戶金流,以達掩飾詐欺犯罪所得之本質及去向,核 渠等 所為,均已構成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
3.刑法第339條之2第1項之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其所謂「不正方法」,係泛指一切不正當之方法而言,並不以施用詐術為限,例如以強暴、脅迫、詐欺、竊盜或侵占等方式取得他人之提款卡及密碼,再冒充本人由自動提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或以偽造他人之提款卡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等等,均屬之(最高法院94年度臺上字第4023號判決參照)。查犯罪事實一,被告游晏、徐漪淞、林竣瀚3人持提款卡置入自動櫃員機並輸入密碼,偽以該提款卡有權提領人身分操作而提領款項,足認係以自居所有權人之地位以上揭不正方法從自動提款設備取得款項。
4.刑法上所稱之公文書,指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與其上有無使用公印無涉,若由形式上觀察,文書之製作人為公務員,且文書之內容係就公務員職務上之事項所製作,即令該偽造之公文書上所載製作名義機關不存在,或所表現之印影並非公印,而為普通印章,然社會上一般人既無法辨識而仍有誤信為真正之危險,仍難謂非公文書(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3627號、103年度台上字第3701號判決意旨參照)。又刑法上偽造文書罪,係著重於保護公共信用之法益,即使該偽造文書所載名義製作人實無其人,而社會上一般人仍有誤信其為真正文書之危險,仍難阻卻犯罪之成立(最高法院54年台上字第1404號判例意旨參照)。查犯罪事實二被告游晏交付被害人所示之文件上,載明「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院公證款收據、公證本票」、「法院公證官:陳東明」、「收款執行官:李志威」、「特偵組主任張介欽」等字樣,並偽造「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印」印文,形式上已表明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等政府機關、公務員所出具,且內容係關於刑事案件或行政執行事件相關,有表彰該公署公務員本於職務而製作之意思,縱上開機關單位名稱或法律用語並非完全正確,然一般人若非熟稔行政組織或法律事務,實在不足以分辨該機關單位或文書是否真實,而仍有誤信前開收據確係公務員職務上所製作真正文書之危險,屬刑法規定之公文書。
(二)事實欄一之罪名及罪數:
1.核被告4人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同法第339條之2第1項之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及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
2.被告游晏、徐漪淞、林竣瀚3人如附表二多次提領同一被害人帳戶內款項之行為,顯見為遂行詐取財物之單一目的,依一般社會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進行,屬接續犯而論以一罪。
3.被告4人與「陳建勳」及其餘詐欺集團成員間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依刑法第28條之規定論以共同正犯。
4.被告4人參與詐欺集團收取物品、提款、上繳款項之行為,應評價為法律上一行為,係以一行為同時觸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洗錢罪」,為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論以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
5.公訴意旨雖漏未論及渠等涉犯刑法第339條之2第1項之罪名,惟起訴事實已記載被告4人基於「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財物之犯意聯絡」,且記載提領款項之情節,此部分應屬漏列,爰變更起訴法條審理之,被告4人並已就起訴書所載事實均坦承在卷,自不影響渠等之防禦權或損及被告程序上權利,附此敘明。
(三)事實欄二之罪名及罪數:
1.核被告游晏、徐漪淞、陳秉翔3人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
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之3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同法第216條、第211條之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及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被告林竣瀚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1項、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之幫助3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
2.詐欺集團成員偽造印文於公文書上之行為,為該偽造公文書之階段行為;偽造上開公文書後復由被告游晏持以行使,偽造公文書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偽造公文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被告游晏、徐漪淞、陳秉翔3人從事面交取款、上繳款項,以掩飾詐欺犯罪所得之本質及去向之行為,係以一行為同時觸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及「一般洗錢罪」,為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論以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
3.被告游晏、徐漪淞、陳秉翔3人與「陳建勳」及其餘詐欺集團成員間,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依刑法第28條之規定論以共同正犯。
4.被告林竣瀚係以幫助加重詐欺取財(洗錢)之故意而參與實施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其情節相對於詐欺取財罪之正犯而言,較為輕微,爰依刑法第30條第2項之規定,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四)被告4人所犯2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五)刑罰裁量: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被告4人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財物,竟圖不勞而獲而加入集團,被告林竣瀚另提供車輛供詐騙集團使用,且本件被害人遭騙金額分別高達
200餘萬及300餘萬,不僅使被害人財產損害,蒙受重大損失,更破壞社會治安、戕害人際互信基礎,所為實屬不該,惟念其等犯後均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被告4人素行、本件犯罪之手段、情節、所生危害、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具體情狀(涉被告個人隱私,均詳卷),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暨定其應執行之刑。
四、沒收與否之認定:
(一)犯罪所得:
1.被告徐漪淞就事實一、二犯行,共取得4萬元之報酬;被告陳秉翔就事實一、二犯行,共取得5千元之報酬;被告游晏就事實一、二犯行,共取得3萬元之不法所得、被告林竣瀚就事實一犯行,獲有5千元之不法所得,業據被告等4人供承在卷(見本院卷第83、85頁),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被告林竣瀚事實二所為係幫助犯,卷內復無證據可認其確有因幫助詐欺之犯行而有任何犯罪所得,自無犯罪所得應予宣告沒收或追徵之問題,附此敘明。
(二)犯罪事實二被告所屬詐欺集團所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款收據」公文書,業經同案被告游晏提出交予被害人行使,雖係供被告及其所屬詐欺集團成年成員犯罪所用之物,然既已交付予被害人,已非被告及其所屬詐欺集團成年成員所有,自不予宣告沒收(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
747號判例要旨參照)。惟其上偽造「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印」之印文1枚(參他卷第11頁影本),屬偽造之印文,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應依刑法第
219條之規定,予以宣告沒收。至上開偽造之公文書上偽造之印文,並無證據證明係詐欺集團以偽造印章方式蓋用,爰不就偽造印章部分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00條,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2款、第14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30條、第216條、第211條、第33
9條之2第1項、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第55條前段、第51條第5款、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第219條,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恒翠提起公訴,檢察官范文欽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10年3月30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黃政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華民國110年3月31日
書記官儲鳴霄附錄本案所犯法條:
刑法第339條之4犯第339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16條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有第2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
洗錢防制法第2條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
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
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刑法第339條之2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編│被害人│時間│地點│交付物品││號│││││├─┼───┼──────┼──────┼──────────────┤│1│蔡秀春│108年6月20│高雄市三民區│1.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XXXXXX││││日14時40分許│民族一路與裕│2917號帳戶提款卡(帳號詳卷│││││誠路口之鼎泰│,下稱郵局帳戶,提領情況詳│││││廣場公園│附表五)││││││2.陽信銀行帳號000-0000XXXXX6││││││54號帳戶提款卡(帳號詳卷,││││││下稱陽信帳戶,提領情況詳附││││││表二)││││││3.台灣中小企銀000-0000XXXX37││││││0號帳戶提款卡(帳號詳卷,││││││下稱台灣中小企銀帳戶,提領││││││情況詳附表四)││││││4.聯邦銀行000-0000XXXX8255號││││││帳戶提款卡(帳號詳卷,下稱││││││聯邦帳戶,提領情況詳附表三││││││)│├─┼───┼──────┼──────┼──────────────┤│2│翁柏宗│108年6月25│高雄市新興區│現金358萬元││││日12時56分許│錦田路135巷││││││51號前││└─┴───┴──────┴──────┴──────────────┘附表二:陽信帳戶提領情形┌──┬────┬────┬───┬────┬─────────┬─────┬────┐│編號│提領車手│提款日期│提款時│提款金額│提款地址│提款地點│提款影像│││││間│││││├──┼────┼────┼───┼────┼─────────┼─────┼────┤│1│不詳│0000000│17:46│30000│高雄市○○區○○路│陽信銀行立│已覆蓋│││││││75號│文分行││├──┼────┼────┼───┼────┼─────────┼─────┼────┤│2│不詳│0000000│17:46│30000│高雄市○○區○○路│陽信銀行立│已覆蓋│││││││75號│文分行││├──┼────┼────┼───┼────┼─────────┼─────┼────┤│3│不詳│0000000│17:47│30000│高雄市○○區○○路│陽信銀行立│已覆蓋│││││││75號│文分行││├──┼────┼────┼───┼────┼─────────┼─────┼────┤│4│不詳│0000000│18:01│20000│高雄市鼓山區博愛一│聯邦銀行北│已覆蓋│││││││路468號│高雄分行││├──┼────┼────┼───┼────┼─────────┼─────┼────┤│5│不詳│0000000│18:02│10000│高雄市鼓山區博愛一│聯邦銀行北│已覆蓋│││││││路468號│高雄分行││├──┼────┼────┼───┼────┼─────────┼─────┼────┤│6│不詳│0000000│01:15│20000│台南市○區○○路│合作金庫赤│已覆蓋│││││││204號│崁分行││├──┼────┼────┼───┼────┼─────────┼─────┼────┤│7│不詳│0000000│01:16│20000│台南市○區○○路│合作金庫赤│已覆蓋│││││││204號│崁分行││├──┼────┼────┼───┼────┼─────────┼─────┼────┤│8│不詳│0000000│01:17│20000│台南市○區○○路│合作金庫赤│已覆蓋│││││││204號│崁分行││├──┼────┼────┼───┼────┼─────────┼─────┼────┤│9│不詳│0000000│01:22│2005│台南市○區○○路│統一東都門│已覆蓋│││││││140號│市││├──┼────┼────┼───┼────┼─────────┼─────┼────┤│10│不詳│0000000│16:21│20005│台南市仁德區後壁里│農會後壁分│已覆蓋│││││││德南路3號│部││├──┼────┼────┼───┼────┼─────────┼─────┼────┤│11│不詳│0000000│16:22│20005│台南市仁德區後壁里│農會後壁分│已覆蓋│││││││德南路3號│部││├──┼────┼────┼───┼────┼─────────┼─────┼────┤│12│不詳│0000000│00:30│20005│台南市○區○○路三│統一康健門│已覆蓋│││││││段49號│市││├──┼────┼────┼───┼────┼─────────┼─────┼────┤│13│不詳│0000000│00:49│20005│台南市○○區○○路│統一德南門│已覆蓋│││││││2段224號│市││├──┼────┼────┼───┼────┼─────────┼─────┼────┤│14│不詳│0000000│00:52│20005│台南市○○區○○路│全家仁德德│已覆蓋│││││││22巷1號1樓│南門市││├──┼────┼────┼───┼────┼─────────┼─────┼────┤│15│不詳│0000000│01:00│20005│台南市仁德區後壁村│統一仁伯門│已覆蓋│││││││德安路188號│市││├──┼────┼────┼───┼────┼─────────┼─────┼────┤│16│不詳│0000000│01:01│20005│台南市仁德區後壁村│統一仁伯門│已覆蓋│││││││德安路188號│市││├──┼────┼────┼───┼────┼─────────┼─────┼────┤│17│不詳│0000000│01:27│20005│台南市○○區○○路│統一伍誼門│已覆蓋│││││││150號│市││├──┼────┼────┼───┼────┼─────────┼─────┼────┤│18│林竣瀚│0000000│00:58│30000│台南市○○路○段│陽信銀行台│已覆蓋│││││││148號│南分行││├──┼────┼────┼───┼────┼─────────┼─────┼────┤│19│林竣瀚│0000000│00:59│30000│台南市○○路○段│陽信銀行台│已覆蓋│││││││148號│南分行││├──┼────┼────┼───┼────┼─────────┼─────┼────┤│20│林竣瀚│0000000│01:00│30000│台南市○○路○段│陽信銀行台│已覆蓋│││││││148號│南分行││├──┼────┼────┼───┼────┼─────────┼─────┼────┤│21│林竣瀚│0000000│01:01│30000│台南市○○路○段│陽信銀行台│已覆蓋│││││││148號│南分行││├──┼────┼────┼───┼────┼─────────┼─────┼────┤│22│不詳│0000000│00:13│20005│台南市○○區○○路│台新銀行台│已覆蓋│││││││二段389號│南分行││├──┴────┴────┴───┴────┴─────────┴─────┴────┤│合計提領:48萬2,050元(含手續費)│└──────────────────────────────────────────┘附表三:聯邦帳戶提款情形┌──┬────┬────┬───┬─────┬─────────┬─────┬────┐│編號│提領車手│交易日期│交易時│交易金額│提款地址│提款地點│提款影像│││││間│││││├──┼────┼────┼───┼─────┼─────────┼─────┼────┤│1│徐漪淞│0000000│18:00│17000│高雄市鼓山區博愛一│聯邦銀行北│ˇ│││││││路468號│高雄分行││├──┼────┼────┼───┼─────┼─────────┼─────┼────┤│2│游晏│0000000│00:22│20005│台南市○○區○○路│土地銀行安│ˇ│││││││三段47號│南分行││├──┼────┼────┼───┼─────┼─────────┼─────┼────┤│3│游晏│0000000│00:23│20005│台南市○○區○○路│土地銀行安│ˇ│││││││三段47號│南分行││├──┼────┼────┼───┼─────┼─────────┼─────┼────┤│4│游晏│0000000│00:24│20005│台南市○○區○○路│土地銀行安│ˇ│││││││三段47號│南分行││├──┼────┼────┼───┼─────┼─────────┼─────┼────┤│5│游晏│0000000│00:31│20005│台南市○○區○○路│台南安南郵│已覆蓋│││││││三段106號│局││├──┼────┼────┼───┼─────┼─────────┼─────┼────┤│6│游晏│0000000│00:32│20005│台南市○○區○○路│台南安南郵│已覆蓋│││││││三段106號│局││├──┼────┼────┼───┼─────┼─────────┼─────┼────┤│7│徐漪淞│0000000│01:31│20005│台南市○○區○○路│歸仁郵局│已覆蓋│││││││一段637號│││├──┼────┼────┼───┼─────┼─────────┼─────┼────┤│8│徐漪淞│0000000│01:31│20005│台南市○○區○○路│歸仁郵局│已覆蓋│││││││一段637號│││├──┼────┼────┼───┼─────┼─────────┼─────┼────┤│9│徐漪淞│0000000│01:45│3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 銀行富 │ˇ│││││││段15號│強分行││├──┼────┼────┼───┼─────┼─────────┼─────┼────┤│10│徐漪淞│0000000│01:45│3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11│林竣瀚│0000000│00:08│3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12│林竣瀚│0000000│00:09│3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13│林竣瀚│0000000│00:09│3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14│林竣瀚│0000000│00:10│1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15│林竣瀚│0000000│00:33│3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16│林竣瀚│0000000│00:34│3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17│林竣瀚│0000000│00:35│3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18│林竣瀚│0000000│00:35│1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19│不詳│0000000│00:09│20005│台南市○○區○○路│華南銀行仁│已覆蓋│││││││511號│德分行││├──┼────┼────┼───┼─────┼─────────┼─────┼────┤│20│不詳│0000000│00:10│20005│台南市○○區○○路│華南銀行仁│已覆蓋│││││││511號│德分行││├──┼────┼────┼───┼─────┼─────────┼─────┼────┤│21│不詳│0000000│00:10│20005│台南市○○區○○路│華南銀行仁│已覆蓋│││││││511號│德分行││├──┼────┼────┼───┼─────┼─────────┼─────┼────┤│22│不詳│0000000│00:11│20005│台南市○○區○○路│華南銀行仁│已覆蓋│││││││511號│德分行││├──┼────┼────┼───┼─────┼─────────┼─────┼────┤│23│不詳│0000000│00:12│20005│台南市○○區○○路│華南銀行仁│已覆蓋│││││││511號│德分行││├──┼────┼────┼───┼─────┼─────────┼─────┼────┤│24│林竣瀚│0000000│00:15│3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25│林竣瀚│0000000│00:15│3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26│林竣瀚│0000000│00:16│3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27│林竣瀚│0000000│00:17│1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28│林竣瀚│0000000│00:25│3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29│林竣瀚│0000000│00:25│3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30│林竣瀚│0000000│00:26│3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31│林竣瀚│0000000│00:27│10000│台南市○區○○路3│聯邦銀行富│ˇ│││││││段15號│強分行││├──┼────┼────┼───┼─────┼─────────┼─────┼────┤│32│不詳│0000000│12:21│20005│台南市○○區○○路│全家超商-│已覆蓋│││││││22巷1號1樓│仁德德南店││├──┼────┼────┼───┼─────┼─────────┼─────┼────┤│33│不詳│0000000│12:22│12005│台南市○○區○○路│全家超商-│已覆蓋│││││││22巷1號1樓│仁德德南店││├──┴────┴────┴───┴─────┴─────────┴─────┴────┤│合計提領:749,070元(含手續費)│└───────────────────────────────────────────┘附表四:台灣中小企銀帳戶提款情形┌──┬────┬────┬───┬────┬─────────┬─────┬────┐│編號│提領車手│交易日期│交易時│交易金額│提款地址│提款地點│提款影像│││││間│││││├──┼────┼────┼───┼────┼─────────┼─────┼────┤│1│不詳│0000000│16:52│20005│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台灣銀行左│已覆蓋│││││││路19號│營分行││├──┼────┼────┼───┼────┼─────────┼─────┼────┤│2│不詳│0000000│16:54│6005│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台灣銀行左│已覆蓋│││││││路19號│營分行││├──┼────┼────┼───┼────┼─────────┼─────┼────┤│3│游晏│0000000│17:48│20005│高雄市鼓山區博愛一│彰化銀行博│已覆蓋│││││││路517號│愛分行││├──┼────┼────┼───┼────┼─────────┼─────┼────┤│4│游晏│0000000│18:01│20005│高雄市○○區○○路│統一華崇門│已覆蓋│││││││672號│市││├──┼────┼────┼───┼────┼─────────┼─────┼────┤│5│游晏│0000000│18:02│20005│高雄市○○區○○路│統一華崇門│已覆蓋│││││││672號│市││├──┼────┼────┼───┼────┼─────────┼─────┼────┤│6│游晏│0000000│18:05│20005│高雄市○○區○○路│全家文萊門│ˇ│││││││325號│市││├──┼────┼────┼───┼────┼─────────┼─────┼────┤│7│游晏│0000000│18:06│20005│高雄市○○區○○路│全家文萊門│ˇ│││││││325號│市││├──┼────┼────┼───┼────┼─────────┼─────┼────┤│8│不詳│0000000│01:16│30000│臺南市○○區○○路│臺企銀仁德│已覆蓋│││││││339號│分行││├──┼────┼────┼───┼────┼─────────┼─────┼────┤│9│不詳│0000000│01:17│30000│臺南市○○區○○路│臺企銀仁德│已覆蓋│││││││339號│分行││├──┼────┼────┼───┼────┼─────────┼─────┼────┤│10│不詳│0000000│01:18│30000│臺南市○○區○○路│臺企銀仁德│已覆蓋│││││││339號│分行││├──┼────┼────┼───┼────┼─────────┼─────┼────┤│11│不詳│0000000│01:19│10000│臺南市○○區○○路│臺企銀仁德│已覆蓋│││││││339號│分行││├──┼────┼────┼───┼────┼─────────┼─────┼────┤│12│不詳│0000000│01:20│30000│臺南市○○區○○路│臺企銀仁德│已覆蓋│││││││339號│分行││├──┼────┼────┼───┼────┼─────────┼─────┼────┤│13│不詳│0000000│01:21│30000│臺南市○○區○○路│臺企銀仁德│已覆蓋│││││││339號│分行││├──┼────┼────┼───┼────┼─────────┼─────┼────┤│14│不詳│0000000│01:22│30000│臺南市○○區○○路│臺企銀仁德│已覆蓋│││││││339號│分行││├──┼────┼────┼───┼────┼─────────┼─────┼────┤│15│不詳│0000000│01:23│10000│臺南市○○區○○路│臺企銀仁德│已覆蓋│││││││339號│分行││├──┼────┼────┼───┼────┼─────────┼─────┼────┤│16│不詳│0000000│00:42│16005│台南市○區○○路三│聯邦銀行富│已覆蓋│││││││段15號│強分行││├──┴────┴────┴───┴────┴─────────┴─────┴────┤│合計:34萬2,040元│└──────────────────────────────────────────┘附表五:郵局帳戶提款情形┌──┬────┬────┬───┬────┬─────────┬─────┬────┐│編號│提領車手│交易日期│交易時│交易金額│提款地址│提款地點│提款影像│││││間││││││││││││││├──┼────┼────┼───┼────┼─────────┼─────┼────┤│1│徐漪淞│0000000│16:03│600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新興郵局│ˇ│││││││路177號│││├──┼────┼────┼───┼────┼─────────┼─────┼────┤│2│徐漪淞│0000000│16:04│600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新興郵局│ˇ│││││││路177號│││├──┼────┼────┼───┼────┼─────────┼─────┼────┤│3│徐漪淞│0000000│16:05│300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新興郵局│ˇ│││││││路177號│││├──┼────┼────┼───┼────┼─────────┼─────┼────┤│4│游晏│0000000│00:59│60000│台南市○區○○路│文元郵局│ˇ│││││││765號│││├──┼────┼────┼───┼────┼─────────┼─────┼────┤│5│游晏│0000000│02:38│20005│台南市○區○○路二│中國信 託南 │已覆蓋│││││││段236號│台南分行││├──┼────┼────┼───┼────┼─────────┼─────┼────┤│6│游晏│0000000│02:39│20005│台南市○區○○路二│中國信託南│已覆蓋│││││││段236號│台南分行││├──┼────┼────┼───┼────┼─────────┼─────┼────┤│7│游晏│0000000│02:42│50000│台南市○區○○路二│金華郵局│ˇ│││││││段182號│││├──┼────┼────┼───┼────┼─────────┼─────┼────┤│8│游晏│0000000│00:32│30000│台南市○區○○路四│北小北郵局│ˇ│││││││段482號│││├──┼────┼────┼───┼────┼─────────┼─────┼────┤│9│游晏│0000000│00:34│60000│台南市○區○○路四│北小北郵局│ˇ│││││││段482號│││├──┼────┼────┼───┼────┼─────────┼─────┼────┤│10│游晏│0000000│00:35│60000│台南市○區○○路四│北小北郵局│ˇ│││││││段482號│││├──┼────┼────┼───┼────┼─────────┼─────┼────┤│11│徐漪淞│0000000│00:02│60000│台南市○○區○○路│仁德太子郵│ˇ│││││││2號│局││├──┼────┼────┼───┼────┼─────────┼─────┼────┤│12│徐漪淞│0000000│00:04│60000│台南市○○區○○路│仁德太子郵│ˇ│││││││2號│局││├──┼────┼────┼───┼────┼─────────┼─────┼────┤│13│徐漪淞│0000000│00:05│30000│台南市○○區○○路│仁德太子郵│ˇ│││││││2號│局││├──┼────┼────┼───┼────┼─────────┼─────┼────┤│14│游晏│0000000│00:15│49000│台南市○○區○○路│台南普濟郵│ˇ│││││││二段366號│局││├──┴────┴────┴───┴────┴─────────┴─────┴────┤│合計:64萬9,010元(含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