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655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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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65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16日

裁判案由: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655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訴訟代理人 鄭資華 被告 許秋芬
洪進興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6年8月1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洪榮謙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8月16日
書記官王惠嬌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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