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204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204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6月13日

裁判案由: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四二號
原告丙○○訴訟代理人 王錦川 律師被告六合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被告甲○○共同 江信賢 律師訴訟代理人 許雅芬 律師
蔡文斌 律師 蔡麗珠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十九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三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吳坤芳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三日~B法院書記官陳怡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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