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司促字第51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3月0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促字第5197號債權人 杜亭葦 債務人 謝睿烽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本件請求以年利率百分之十計算利息之法律上依據及相關釋明證據。
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
民事第八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司促字第51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3月0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促字第5197號債權人 杜亭葦 債務人 謝睿烽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本件請求以年利率百分之十計算利息之法律上依據及相關釋明證據。
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
民事第八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