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50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500號聲請人 楊徐素鶯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22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3年6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7月3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黃佩韻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7月31日
書記官黃毅皓┌───────────────────────────────────────────────────┐│股票附表:103年度除字第50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0000-0││1│1000││├──┼───────────────┼──────────────┼────┼───┼────┼───┤│0002│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0000-0││1│1000││├──┼───────────────┼──────────────┼────┼───┼────┼───┤│0003│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0000-0││1│1000││├──┼───────────────┼──────────────┼────┼───┼────┼───┤│0004│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0000-0││1│1000││├──┼───────────────┼──────────────┼────┼───┼────┼───┤│0005│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0000-0││1│1000││├──┼───────────────┼──────────────┼────┼───┼────┼───┤│0006│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0000-0││1│1000││├──┼───────────────┼──────────────┼────┼───┼────┼───┤│0007│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0000-0││1│1000││├──┼───────────────┼──────────────┼────┼───┼────┼───┤│0008│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0000-0││1│1000││├──┼───────────────┼──────────────┼────┼───┼────┼───┤│0009│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0000-0││1│1000││├──┼───────────────┼──────────────┼────┼───┼────┼───┤│0010│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0000-0││1│1000││├──┼───────────────┼──────────────┼────┼───┼────┼───┤│0011│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93-NX-0000000-0││1│200││├──┼───────────────┼──────────────┼────┼───┼────┼───┤│0012│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94-NX-0000000-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