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137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22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1377號原告AC000-Z000000000(真實姓名年籍資料詳卷)訴訟代理人 林淑琴 律師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113年度訴字第627號),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案情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2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王靖茹
法官陳怡瑾法官陳盈睿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顏嘉宏中華民國1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