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6年度雄調字第321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甲○○
  相對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調字第321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96
年4月11日上午12時18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第
一法庭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楊國祥
  書記官 謝宗霖
朗讀案由:
聲請人  甲○○ 到
相對人  乙○○ 到
調解委員  洪慶同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願意讓步。調解委員:洪慶同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陸萬元。當場給付,不
  另給據。簽名:甲○○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6  年  4  月  11  日
           書記官 謝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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