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原訴字第107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張道宇
鄭緯平
鄭昱彬
上一人
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 羅丹翎
被告 陳沿澄
上列被告因妨害秩序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22233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許雅婷
法官莊劍郎
法官林佳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沈亭妘
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原訴字第107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張道宇
鄭緯平
鄭昱彬
上一人
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 羅丹翎
被告 陳沿澄
上列被告因妨害秩序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22233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許雅婷
法官莊劍郎
法官林佳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沈亭妘
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