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6年拍字第1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2月27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拍字第16號聲請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相對人乙○○
208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台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下同)94年7月29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其本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台幣(下同)7,65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94年7月27日至124年7月26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並經登記在案。嗣相對人於94年8月25日分別向聲請人借款⑴6,000,000元,借款期間至124年8月24日止,⑵370,000元,借款期間至114年8月24日止,均依年金法計算月付金,按期平均攤還本息,上開二筆借款利息均自借款日起至96年8月24日止按固定利率年息百分之2.3計算(95年10月25日為年息百分之7.16);並約定債務人如遲延還本或付息時,除按遲延時利率支付遲延期間之利息外,自逾期之日起6個月以內者按遲延時利率百分之10,逾期6個月以上者,另按遲延利率百分之20加付違約金,並約定如有一期未如期給付本金,即喪失期限利益,應即全部清償。詎相對人均繳至95年10月24日,自95年10月25日起即未按期繳納本息,依上開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等語,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及其他約定事項、房屋貸款契約書2紙、放款帳卡2紙及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以上均為影本附卷)為證。
三、經核聲請人所提上開各項資料,與其所陳意旨相符,且經本院依非訟事件法第74條之規定,函知相對人得於函到7日內就上開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函並已合法送達相對人,惟迄未見相對人有所陳述,從而聲請人聲請拍賣系爭抵押物,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2月27日
新竹簡易庭法官陳順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做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96年2月27日
書記官周育瑜┌─────────────────────────────────────────────────────────────┐│附表(土地):96年度拍字第16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1│新竹市││師院││59│建│││241│全部│││││││││││││││└─┴───┴────┴────┴────┴────────┴─┴──┴──┴───────┴─────┴─────────┘┌─────────────────────────────────────────────────────────────┐│附表(建物)︰96年度拍字第16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單位:平方公尺)│附屬建物││││編│建│││├─┬─┬─┬─┬─┬─┬─┬─┬─┬─┬─┬─┼────┬─┬─┤權利│││││││主要建築│一│二│三│地││││││││合│主要建│面│面││││││建物門牌│基地坐落│││││下│││││││││││積││備考││││││材料及│││││││││││││築材料││││││號│號││││││││││││││││││單│範圍│││││││房屋層數│層│層│層│層││││││││計│及用途│積│位││││││││││││││││││││││││││├─┼─┼──────┼────┼────┼─┼─┼─┼─┼─┼─┼─┼─┼─┼─┼─┼─┼────┼─┼─┼───┼───┤│1│1│新竹市○○街│新竹市師│住家用、│8│8│2│8││││││││2│陽台│5│平│全部││││9│19號│院段59號│鋼筋混凝│5│2│6│6││││││││8│││方│││││6│││土造、3│.│.│.│.││││││││0│││公││││││││層│1│6│0│4││││││││.│││尺│││││││││2│2│8│4││││││││2├────┼─┤││││││││││││││││││││6│平台│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