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除字第11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4月1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除字第116號聲請人 張麗萍 代理人 謝淑貞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72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3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4月1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高文淵上列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2年4月11日
書記官廖美紅股票附表:112年度除字第11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1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73-7110002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74-9110003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75-0110004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76-2110005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77-4110006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78-6110007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79-8110008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80-4110009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81-61100010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82-81100011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83-01100012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84-11100013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85-31100014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86-51100015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87-71100016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88-91100017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89-01100018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90-71100019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91-91100020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92-01100021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93-21100022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94-41100023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95-61100024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96-81100025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97-01100026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98-11100027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699-31100028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700-71100029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701-91100030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20702-01100031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2-ND-24675-81100032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2-ND-24676-01100033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2-ND-24677-11100034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2-ND-24678-31100035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2-ND-24679-51100036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3-ND-27563-81100037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3-ND-27564-01100038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3-ND-27565-11100039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4-ND-29706-01100040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4-ND-29707-21100041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2-NX-458-8111442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3-NX-886-2116043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4-NX-1069-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