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255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55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確認股權法律關係存在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五五二號
原告甲○○○被告台南集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權法律關係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二十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十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莊玉熙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十日~B法院書記官翁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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