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度聲字第41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聲字第41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01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417號聲請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劉育良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2年度執聲字第21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劉育良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本件受刑人劉育良因竊盜等數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就如附表所示受刑人所犯各罪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至於如附表編號2至4所示之罪所宣告沒收部分之從刑,雖不在本件定應執行刑之列,但仍應與附表所示各罪所定應執行刑併執行之,附此敘明。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吳金玫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淑怡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附表: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受刑人劉育良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竊盜罪│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竊盜罪│├──────┼─────────┼─────────┼─────────┤│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101年8月2日│101年10月15日│100年6月22日│├──────┼─────────┼─────────┼─────────┤│偵查(自訴)│南投地檢101年度偵│南投地檢101年度毒│南投地檢101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4054號│偵字第1021號│字第3752號│├─┬────┼─────────┼─────────┼─────────┤│最│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後├────┼─────────┼─────────┼─────────┤│事│案號│101年度埔刑簡字第│101年度易字第710│102年度易字第99號││實││204號│號│││審├────┼─────────┼─────────┼─────────┤││判決日期│101年12月28日│102年1月24日│102年4月17日│├─┼────┼─────────┼─────────┼─────────┤││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確├────┼─────────┼─────────┼─────────┤│定│案號│101年度埔刑簡字第│101年度易字第710│102年度易字第99號││判││204號│號│││決├────┼─────────┼─────────┼─────────┤││判決確定│102年1月25日│102年2月8日│102年5月14日│││日期││││├─┴────┼─────────┼─────────┼─────────┤│備註│南投地檢102年度執│南投地檢102年度執│南投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36號(102年│字第507號(102年│字第1244號│││度執更字第169號)│度執更字第169號)│(編號3、4曾定應│││(編號1、2曾經本│(編號1、2曾經本│執行有期徒刑7月)│││院以102年度聲字第│院以102年度聲字第││││160號裁定定應執行│16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編號│4│││├──────┼─────────┼─────────┼─────────┤│罪名│竊盜罪│││├──────┼─────────┼─────────┼─────────┤│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101年8月2日│││├──────┼─────────┼─────────┼─────────┤│偵查(自訴)│南投地檢101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3752號│││├─┬────┼─────────┼─────────┼─────────┤│最│法院│南投地院││││後├────┼─────────┼─────────┼─────────┤│事│案號│102年度易字第99號││││實├────┼─────────┼─────────┼─────────┤│審│判決日期│102年4月17日│││├─┼────┼─────────┼─────────┼─────────┤││法院│南投地院││││確├────┼─────────┼─────────┼─────────┤│定│案號│102年度易第99號││││判├────┼─────────┼─────────┼─────────┤│決│判決確定│102年5月14日│││││日期││││├─┴────┼─────────┼─────────┼─────────┤│備註│南投地檢102年度執│││││字第1244號│││││(編號3、4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