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26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126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1月07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1264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施養龍
施珈薇上列被告等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1月7日
刑事第十三庭法官林德鑫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于萱中華民國10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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