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98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16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程 序筆 錄
  聲 請 人 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國產物保險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代 理 人 丙○○
  相 對 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16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
民國98年8月19日下午3時59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記官  周麗珍
  調解委員 高重雄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丙○○到
相對人    乙○○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參萬伍仟元正,給付方
  法自民國(下同)九十八年九月十五日起每月十五日給付聲
  請人新台幣伍仟元正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
  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  華  民  國  98  年  8  月  19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記官 周麗珍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8  月  20  日
             書記官 周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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