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單禁沒字第59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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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單禁沒字第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2月06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單禁沒字第59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游曜華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2年度毒偵字第1305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3年度聲沒字第1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於民國112年3月20日14時44分許,在被告游曜華位於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居所內,查獲被告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犯行,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下稱臺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2年度毒偵字第130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該案扣案之內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N,N-二甲基安非他命毒品2包、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3包(上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純質總淨重7.7223公克),係屬違禁物,爰依法聲請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另按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亦有明文。
三、經查:㈠被告游曜華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之犯意,於112年3月20日7時
許,在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居所,以將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置入吸食器燒烤後吸取其煙霧方式,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經本院以112年度毒聲字第424號裁定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後,因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於000年00月00日出所,復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2年度毒偵字第130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本院112年度毒聲字第424號刑事裁定書、臺中地檢署檢察官112年度毒偵字第1305號不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見臺中地檢署112年度毒偵字第1305號(下稱毒偵卷)第259-260、307-308頁、本院卷第7-35頁】,且經本院核閱前開卷宗無訛。
㈡本件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送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鑑驗
結果,附表編號1之黃色晶體2包,均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N,N-二甲基安非他命等成分(詳如附表編號1所示),附表編號2之晶體3包,均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詳如附表編號2所示),此有本院112年度聲搜字第000515號搜索票1紙、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各1份、現場照片4張、扣案物品暨毒品秤重、初步篩檢照片6張、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2年3月30日草療鑑字第1120300651號鑑驗書及112年3月31日草療鑑字第000000000號鑑驗書各1份附卷可查(見毒偵卷第103、105-109、113-115、191-193、195-197頁),足認上開扣案物確分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及N,N-二甲基安非他命,均係違禁物,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沒收銷燬之;而分別用以盛裝前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N,N-二甲基安非他命之黃色晶體包裝袋2只、盛裝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晶體包裝袋3只,以目前採行之鑑驗方式,包裝袋內仍會殘留微量毒品,而無法將之完全析離,應整體視為查獲毒品,併予宣告沒收銷燬之。至本件因鑑驗所耗損部分之毒品,既已滅失,自無庸再為沒收銷燬之諭知,附此敘明。
四、綜上,聲請人依前揭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40條第2項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
刑事第二十庭法官江文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陳俐雅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附表:
編號扣案物品名稱及數量鑑驗結果備註1黃色晶體2包(含包裝袋2只)1.檢品編號:B0000000檢品外觀:黃色晶體送驗數量:1.4048公克(淨重)驗餘數量:1.3978公克(淨重)檢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N,N-二甲基安非他命2.檢品編號:B0000000檢品外觀:黃色晶體送驗數量:0.1378公克(淨重)驗餘數量:0.1285公克(淨重)檢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N,N-二甲基安非他命1.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2年3月30日草療鑑字第1120300651號鑑驗書(見毒偵卷第191-193頁)2.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安保字第771號扣押物品清單(見毒偵卷第261頁)1.檢品編號:B0000000(取樣自檢品編號B0000000~B0000000)2.檢品外觀:黃色晶體3.送驗數量:1.5426公克(淨重)4.驗餘數量:1.3778公克(淨重)5.檢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N,N-二甲基安非他命6.純質淨重:甲基安非他命檢驗前淨重1.5426公克,純度73.9%,純質淨重1.1400公克;估算N,N-二甲基安非他命純度<1%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2年3月31日草療鑑字第1120300652號鑑驗書(見毒偵卷第195-196頁)2晶體3包(含包裝袋3只)1.檢品編號:B0000000檢品外觀:晶體送驗數量:3.0430公克(淨重)驗餘數量:3.0358公克(淨重)檢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2.檢品編號:B0000000檢品外觀:晶體送驗數量:3.8813公克(淨重)驗餘數量:3.8743公克(淨重)檢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3.檢品編號:B0000000檢品外觀:晶體送驗數量:1.4819公克(淨重)驗餘數量:1.4757公克(淨重)檢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2年3月30日草療鑑字第1120300651號鑑驗書(見毒偵卷第191-193頁)2.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安保字第771號扣押物品清單(見毒偵卷第261頁)1.檢品編號:B0000000(取樣自檢品編號B0000000~B0000000)2.檢品外觀:晶體3.送驗數量:8.4065公克(淨重)4.驗餘數量:8.2484公克(淨重)5.檢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6.純質淨重:甲基安非他命檢驗前淨重8.4065公克,純度78.3%,純質淨重6.5823公克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2年3月31日草療鑑字第1120300652號鑑驗書(見毒偵卷第195-1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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