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12979號
聲請人
即債權人馨琳揚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明良
上列聲請人與 陳岱傑 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門號0000000000之電信服務申請書,及得請求債務人給付上開門號專案補貼款(或專案補貼款-電信費)之債權釋明文件。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2月3日
司法事務官高于晴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12979號
聲請人
即債權人馨琳揚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明良
上列聲請人與 陳岱傑 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門號0000000000之電信服務申請書,及得請求債務人給付上開門號專案補貼款(或專案補貼款-電信費)之債權釋明文件。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2月3日
司法事務官高于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