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24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2472號原告 邱建銘 訴訟代理人 林元浩 律師被告木立方建築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阮淑珍 訴訟代理人 李明海 律師
梁鈺府 律師 陳俊愷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3月31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楊雅婷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3月31日
書記官謝其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