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59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4月14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597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秀玉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吳基華
法官李奕逸法官陳碧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郭雅妮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59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4月14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597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秀玉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吳基華
法官李奕逸法官陳碧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郭雅妮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