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89年度訴字第170號裁定

裁判字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89年訴字第170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2月08日

裁判案由:新型專利異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七○號
原告甲○○訴訟代理人戊○○
丙○○被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代表人(局長) 陳明邦 訴訟代理人丁○○
參加人上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乙○○右當事人間因新型專利異議事件,業經本院於九十年一月十一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八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徐瑞晃
法官吳慧娟法官李得灶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九日
書記官陳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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