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上易字第5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確認通行權存在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2年度上易字第50號上訴人英特嵐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蘇慧琳 訴訟代理人 蔡晉祐 律師被上訴人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法定代理人 陳冠福 訴訟代理人 李昌明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
民事第六庭
法官黃悅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
書記官黃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