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附民字第235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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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審附民字第2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30日

裁判案由:竊盜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審附民字第235號原告 楊勝仁 被告 陳芊旬 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8月30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審判長法官白光華
法官曾淑娟法官王綽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嘉蓉中華民國110年8月31日

歷審裁判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 審訴 字第 5 號(109.02.14)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 審附民 字第 235 號裁定(110.08.30)【本件裁判書】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 審簡 字第 166 號(1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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