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7年補字第4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1月31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補字第41號原告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炳輝 訴訟代理人 劉育敏 被告 蔡堡鐺
謝武吉 黃玉 桂 李富山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按債權人行使撤銷權之目的,在使其債權獲得清償,故應以債權人因撤銷權之行使所受利益為準,原則上以債權人主張之債權額,計算其訴訟標的價額;但被撤銷法律行為標的之價額低於債權人主張之債權額時,則以該被撤銷法律行為標的之價額計算(最高法院97年度第1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查原告訴之聲明請求撤銷被告蔡堡鐺與被告謝武吉、 黃玉桂 、李富山間就附表編號1至6所示不動產、被告蔡堡鐺與被告李富山間就附表編號
7所示不動產之信託契約債權行為及所有權移轉物權行為,被告謝武吉、黃玉桂、李富山應塗銷附表編號1至6所示不動產、被告李富山應塗銷附表編號7所示不動產之所有權移轉登記,依原告民國107年1月25日具狀陳報對被告蔡堡鐺之債權本金金額為8,596,116元,低於附表編號1至7所示不動產之價額,是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8,596,116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86,14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
民事審查庭法官李怡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如有不服,得於收受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提出抗告,並應繳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
書記官葉明德附表┌──┬──────────┬─────┬──────┬──────┬───────┬────────┐│編號│地號/建號│面積│公告現值│登記名義人│原告請求之權利│訴訟標的價額(新││││(㎡)│(元/㎡)││範圍│台幣:元)│├──┼──────────┼─────┼──────┼──────┼───────┼────────┤│1│高雄市○○區○○段六│130.84│90,000元│謝武吉、黃玉│ 公同 共有│11,775,600元│││ 小段 1068-18地號│││桂、李富山│1/1││├──┼──────────┼─────┼──────┼──────┼───────┼────────┤│2│高雄市○○區○○段六│82.26│90,000元│謝武吉、黃玉│公同共有│7,403,400元│││小段1068-19地號│││桂、李富山│1/1││├──┼──────────┼─────┼──────┼──────┼───────┼────────┤│3│高雄市○○區○○段六││建物現值│謝武吉、黃玉│公同共有│442,000元│││小段4494建號(門牌:││442,000元│桂、李富山│1/1││││高雄市○○區○○路││││││││263號)││││││├──┼──────────┼─────┼──────┼──────┼───────┼────────┤│4│高雄市○○區○○段六││建物現值│謝武吉、黃玉│公同共有│418,100元│││小段4502建號(門牌:││418,100元│桂、李富山│1/1││││高雄市○○區○○路││││││││263號2樓)││││││├──┼──────────┼─────┼──────┼──────┼───────┼────────┤│5│高雄市○○區○○段六││建物現值│謝武吉、黃玉│公同共有││││小段4503建號(門牌:││424,500元│桂、李富山│1/1│424,500元│││高雄市○○區○○路││││││││263號3樓)││││││├──┼──────────┼─────┼──────┼──────┼───────┼────────┤│6│高雄市○○區○○段六││建物現值│謝武吉、黃玉│公同共有││││小段4504建號(門牌:││424,500元│桂、李富山│1/1│424,500元│││高雄市○○區○○路││││││││263號4樓)││││││├──┼──────────┼─────┼──────┼──────┼───────┼────────┤│7│高雄市○○區○○○段│6,479│4,200元│李富山│1/1│27,211,800元│││129-11地號││││││├──┼──────────┼─────┼──────┼──────┼───────┼────────┤││││││編號1至7合計│48,099,900元│├──┴──────────┴─────┴──────┴──────┴───────┴────────┤│備註:各地號土地面積×各地號公告現值×原告請求之權利範圍││=各地號訴訟標的價額(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