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度聲字第255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聲字第25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1月12日

裁判案由:停止執行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聲字第2556號抗告人乙○○抗告人與相對人甲○○間因95年度聲字第2556號停止執行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95年12月27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壹仟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1月12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許冰芬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月12日
書記官陳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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