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司促字第2593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1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促字第25933號聲請人即債權人北台數網電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長福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金鶴銀樓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相對人金鶴銀樓營業登記資料,並陳明其組織型態係獨資或合夥。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明龍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司促字第2593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1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促字第25933號聲請人即債權人北台數網電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長福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金鶴銀樓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相對人金鶴銀樓營業登記資料,並陳明其組織型態係獨資或合夥。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明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