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促字第2042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司促字第204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7月2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司促字第20428號債權人樂排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于家瓏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玩樂無限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聲請狀末債權人樂排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印文。
㈡陳報債務人玩樂無限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
「玩樂無限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㈢提出Delusion妄想咖啡為玩樂無限有限公司之相關釋明資
料,並說明Delusion妄想咖啡與玩樂無限有限公司有何相關聯?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華民國112年7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映彤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