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23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2月04日
裁判案由:傷害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二三○六號
公訴人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八十九年度偵字第八九一八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四日
法官張恩賜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五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23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2月04日
裁判案由:傷害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二三○六號
公訴人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八十九年度偵字第八九一八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四日
法官張恩賜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