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簡易庭(含竹東)111年度竹東小字第88號民事其他文書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竹東小字第88號

原告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瑞興

訴訟代理人 林資敏

許世稜

被告 吳垂廷

訴訟代理人 許國勳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分期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1年5月10日

竹東簡易庭法官汪銘欽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1年5月10日

書記官周育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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