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9年度易字第1227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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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9年易字第122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2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易字第1227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世加被告洪佳安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於民國100年1月11日下午2點30分於本院第四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12月21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蕭文學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12月21日
書記官卓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