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16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16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1月18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168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賴榮祥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刑(100年度執聲字第3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賴榮祥因犯如附表所載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理由受刑人賴榮祥因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4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1月18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黃益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蔡秋明中華民國100年1月18日附表:
┌────────┬────────┬────────┬────────┐│編號│一│二│三│├────────┼────────┼────────┼────────┤│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罪│施用第一級毒品罪│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99年3月3日│99年5月23日│99年4月30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年度案號│檢察署99年度毒偵│檢察署99年度毒偵│檢察署99年度毒偵│││字第1497號│字第2136號│字第2323、2935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9年度訴字第1626│99年度訴字第2681│99年度訴字第3067││事實審││號│號│號││├────┼────────┼────────┼────────┤││判決│99年8月11日│99年10月18日│99年11月17日│││日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9年度訴字第1626│99年度訴字第2681│99年度訴字第3067││判決││號│號│號││├────┼────────┼────────┼────────┤││判決│99年9月6日│99年11月15日│99年12月6日│││確定日期││││├───┴────┼────────┼────────┼────────┤│備註│││編號三、四前經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年3月│└────────┴────────┴────────┴────────┘┌────────┬────────┬────────┬────────┐│編號│四│││├────────┼────────┼────────┼────────┤│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99年6月16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年度案號│檢察署99年度毒偵│││││字第2323、2935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9年度訴字第3067││││事實審││號││││├────┼────────┼────────┼────────┤││判決│99年11月17日│││││日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9年度訴字第3067││││判決││號││││├────┼────────┼────────┼────────┤││判決│99年12月6日│││││確定日期││││├───┴────┼────────┼────────┼────────┤│備註│編號三、四前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