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亡字第2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亡字第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7月15日

裁判案由:宣告死亡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亡字第26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代理人鄭敬韜
劉彥伯相對人吳猜上列聲請人聲請對相對人為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准對失蹤人吳猜(女,民國00年0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
Z000000000號)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之翌日起四個月內,向本院陳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中華民國105年7月15日
家事法庭法官林建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105年7月15日
書記官徐佩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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