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1578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13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15782號債權人健康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陳玥君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賴素姬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債務人為所有權人之證明資料及繳納各期管理費明細。
㈡確認請求之金額為何?中華民國102年5月13日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2年5月13日
書記官葉泰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