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68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68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5月23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六八○號
原告甲○○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六月六日上午十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三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許石慶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四日~B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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