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補字第94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補字第9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8月14日

裁判案由:給付運費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補字第946號原告萬泰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成發 原告與被告金讚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給付報酬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300,327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3,969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
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8月14日
民事審查庭法官郭宜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8月14日
書記官黃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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