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2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1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7月25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120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魏林忠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
4年度毒偵字第2589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7月25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郭惠玲
法官李郁屏法官李佳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佩旻中華民國10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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